事项名称 |
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换证业务流程 |
设定依据 |
公安部123号令 |
申请条件 |
1、驾驶人户籍由原车管所辖区迁入本市的; 2、驾驶人在本市居住,申请将驾驶证由原核发地车管所辖区转入本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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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暂住人员还应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3、申请人近期免冠、白色背景的一寸彩色照片四张; 4、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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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将申请材料交车管所受理岗审核,符合规定的,办理相关换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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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乌拉泊车管所、卡子湾车管所、各辖区交警大队县级车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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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10:00—18:00 |
咨询电话 |
0991-5623211 |
办理时限 |
符合条件当日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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