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 |
设定依据 |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1月11日国务院第12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安全规程》。 |
申请条件 |
承担A级焰火晚会燃放工程作业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备企业法人条件;2、有B级以上焰火晚会燃放工程设计与作业的实践经验;3、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工艺美术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3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工艺美术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5人,有15人以上参加过3次以上燃放作业的人员;4、具有电脑程控燃放设备和器材;5、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承担B级焰火晚会工程作业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备企业法人条件;2、有C级以上焰火晚会燃放工程设计与作业的实践经验;3、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工艺美术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工艺美术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3人,具有初级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工艺美术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5人,有10人以上参加过3次以上燃放作业的人员;4、具有电脑程控燃放设备和器材; 5、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承担C级焰火晚会燃放工程作业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备企业法人条件;2、参与过一般焰火晚会燃放工程的设计与作业,具有一定的焰火晚会燃放作业的实践经验;3、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工艺美术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2人,初级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工艺美术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4人,有8人以上从事过燃放作业的人员;4、有安全可靠的燃放器材;5、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
办理材料 |
1.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2.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3.燃放作业方案;4.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自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
办理流程 |
申请举办焰火晚会的主办单位,向公安机关(禁放期间需先向市人民政府申请,经市政府同意)提出申请 |
办理地点 |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枪爆科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10:30—17:30 |
咨询电话 |
4918379 |
办理时限 |
20日 |
文件下载 |
现场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