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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换证业务
来源: 发表时间: 2018-05-23 11:54:15

事项名称

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换证业务流程

设定依据

     公安部123号令

申请条件

1、驾驶人户籍由原车管所辖区迁入本市的;

2、驾驶人在本市居住,申请将驾驶证由原核发地车管所辖区转入本市的。

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暂住人员还应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3、申请人近期免冠、白色背景的一寸彩色照片四张;

4、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办理流程

将申请材料交车管所受理岗审核,符合规定的,办理相关换证手续;

办理地点

乌拉泊车管所、卡子湾车管所、各辖区交警大队县级车管所。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10:0018:00

咨询电话

      0991-5623211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当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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