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本市身份证业务办理 |
设定依据 |
市公安局身份证管理规定 |
申请条件 |
户籍所在地水磨沟区 |
办理材料 |
1、户口本 2、未满、年满16岁以上的居民首次办理身份证,先到社区民警处填写办理居民身份证人像核对表,由社区民警签字并核对照片后压照片右下角加盖派出所行政章,社区干部签名并加盖社区印章,表格按要求填写完毕后,到大厅户籍窗口进行照片扫描。(父母其中一人,持身份证,若户口簿中无法证明关系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
办理流程 |
本人持上述材料到水区分局办证大厅 |
办理地点 |
七道湾北路春景巷110号水区公安分局办证大厅 |
办理时间 |
早10:30至晚7:30 |
咨询电话 | 0991-4915933 |
办理时限 |
带全材料即来即办 |
文件下载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