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友好花园一期的业主,我们小区有24栋楼,1200多户居民,这么大的一个小区,社区竟然默许物业公司在1号楼后面也就是我们小区的后门处设成垃圾场,垃圾场紧挨着居民楼,从其它楼单元门口收的垃圾堆放在1号楼后面,给1号楼的住户造成了环境的二次污染,那个酸臭味春夏秋三个季节窗户都不能开,时不时的还能在单元门口看见大老鼠窜来窜去的。屡次找物业公司谈垃圾场的事情,物业公司都是百般推脱不予解决。我们请物业公司是希望小区环境越来越好,自从万和隆源物业公司2007年10月至今进驻小区,小区的环境不但没有保持,反而还越来越差,在小区设垃圾场,小区的照明设施就是摆设,晚上的路灯没有几盏是亮的,路面坑坑洼洼,不注意都要摔跤,也不修缮,小区当时种植地绿植现在也干死了许多,即不浇水,也不修剪。我们实在是不堪忍受了,去找社区帮助我们解决我们的诉求,社区就各种说辞,说我们是刁民,难治理。如果社区在其位,谋其政的话,把物业公司的服务督促好,小区的居民也不会闲的没事找事吧?我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一个舒适的居住环境难道不有错吗?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水磨沟区南湖北路片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此问题的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万和隆源物业公司于2007年进驻该友好花园一期小区,小区物业费为每平米0.6元,垃圾费每人每月3元,水费按水务集团标准代收。自物业公司进驻小区以来,截止到2015年6月22日,物业公司统计共570名业主累计欠交物业费、水费、垃圾费共计714876元。由于接近半数的物业费收缴不齐,小区的公共设施无法修缮,导致路灯、路面、绿化等问题一直未修复、养护。2015年6月22日物业公司以业主欠缴物业费为由正式书面通知业主委员会和社区将于6月23日停止友好花园一期的物业服务。6月27日,经管委会多次协调,万和隆源物业公司将在新物业公司未进驻之前友继续为小区提供服务。
友好花园一期1号楼后面的垃圾房自2002年小区建成以来就一直是小区垃圾集中堆放与清运的地方。自2007年以来,物业公司以物业费收缴不上为由,逐渐拖延垃圾房清理的周期,目前经南湖北路片区管委会协调,物业公司已全部清理干净,后期管委会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物业公司做好服务给小区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回复部门:
回复时间:2015-07-09 12:42:59
办理情况:已办结 信件编码:GPPS15070902T2 反馈人:匿名 留言日期:2015-07-09 12:28:43 类型: 政策资讯